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实施操作阶段。与以往的重点建设项目不同,“双一流”建设从一开始就明确了一个核心原则——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这一机制设计的深层用意,在于让高校从“一评定终身”的安逸中走出来,重新回到优胜劣汰的竞争轨道上来。
一、改革动因:从历史经验到制度创新
回顾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的发展历程,“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一批高校的快速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国家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在长期运行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例如身份固化倾向较为明显、竞争激励机制不够充分、不同项目之间功能定位存在一定交叉等。入选高校往往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源倾斜和社会认可,而后续的周期性评估和动态管理力度相对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源配置的灵活性,也不利于持续激发高校主动求变、追求卓越的内生动力。
针对上述情况,“双一流”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了“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的总体思路。其核心在于以定期评估和阶段性筛选取代一次性认定,使建设成效突出的高校有机会增补进入,使进展缓慢或质量下滑的高校面临调整退出的压力,从而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指出,“双一流”建设既需破除封闭固化的管理模式、打破终身制,也需兼顾国家高等教育战略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动态管理机制,旨在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制度环境,引导高校将工作重心放在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上,减少对“帽子”和短期资源的过度关注,推动形成更加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这一制度设计,既是对既往经验的继承与完善,也是面向未来、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
二、制度设计:从原则到落地实践
动态调整机制并不只是一项原则性要求,而是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逐步落地。根据建设规划,“双一流”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总量控制下的开放竞争和动态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出现严重问题、不再符合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高校或学科,将被调整出建设范围;而每个建设周期结束后,将根据整体成效评估,重新确定下一轮入选名单。
2021年3月,教育部等三部委进一步发布《“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为成效评估提供了明确路径。各建设高校首先开展自我总结,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基于建设监测数据对高校和学科进行“背靠背”定量分析,并组织专家开展定性评价。评估结果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进行综合呈现。根据规定,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这套“日常监测与周期评价相结合”的制度安排,为动态调整提供了清晰的操作依据和评价标准。
三、首轮实践:警示与新增并行
首轮“双一流”建设于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共确定建设高校137所、建设学科465个。经过五年建设,到2020年底,若干所高校逐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一批学科逐步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建设期间,高校共培养研究生222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7万人;2016至2019年,建设高校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从2.1万项增至2.4万项,承担的重大项目等重点任务增长率接近30%。总体来看,首轮建设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2022年2月,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公布,同时发布的还有一份给予公开警示(含撤销)的首轮建设学科名单,涉及15所高校的16个建设学科。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这些学科建设成效未完全达到预期,在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方面相比同类学科相对靠后。公开警示是动态调整机制的重要内容,旨在督促相关学科加快整改,也对其他建设学科起到提醒作用。被警示的学科需在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仍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
与此同时,第二轮建设新增了35个建设学科,涉及7所新增建设高校——山西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湘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均为地方高校。通过警示退出与新增入选相结合,动态调整机制从制度设计走向了具体实践,名单的变动也直观体现了“有进有出”的管理思路。
四、去身份化:从分类竞争到内涵回归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不再设置“A类B类”层级,统一称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这一调整并非仅是名称上的简化,而是对动态调整理念的进一步延展。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对此表示,首轮建设中,部分高校对“双一流”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的理解尚不够深入。原本“A类B类”的区分意在体现分类建设的思路,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高校出现了对层次升级的关注,将较多精力投向规模扩张和层级提升。他认为,这与“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注重特色发展和内涵提升的导向有所偏离。因此,统一称谓意在引导高校将关注点回归到学科建设和质量提升上来,减少对身份标签的过度追逐。
图源:新华网
这一调整也反映出动态调整机制更深层的考量:其目的不仅是让建设名单保持流动,更重要的是推动高校将资源和制度建设的重心持续放在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水平和学科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上。当“双一流”被理解为一个需要持续用建设成效来证明的动态过程,而非一劳永逸的身份认定时,高校的内生发展动力和特色化办学路径才更有可能得到充分激发。
五、竞争生态:重塑与持续探索
动态调整机制的逐步落地,正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竞争生态产生影响。在周期性评估的框架下,高校需要持续以建设成效来体现自身的发展水平。“双一流”建设的导向,更多聚焦于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发展规律,而非短期指标的达成。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瞿振元指出,“双一流”建设强调动态调整,坚持滚动竞争、优胜劣汰、注重持续改进的价值取向,有助于避免以往建设项目中出现的身份固化倾向。
与此同时,任何制度创新都伴随着需要关注的新问题。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史静寰提醒,以竞争为机制、强调建设成效的灵活调整政策,也需关注高校可能因过度重视竞争而产生的短期行为。如何在保持适度竞争压力与尊重学科发展长期性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在动态调整的节奏与高校自身发展规律之间实现协调,仍是“双一流”建设需要持续探索的议题。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第三轮“双一流”建设已经启动,动态调整机制将在新的周期中继续深化。从“一评定终身”到“有进有出、能上能下”,这一转变所带来的不仅是名单的流动,更在逐步影响高校对自身发展路径的认知——在动态竞争的环境下,持续专注内涵建设,是每一所高校都需要认真面对的课题。
结语
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折射出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理念的一次重要转变:从注重“选优”走向注重“创优”。前者是一次性的筛选与认定,后者则要求持续性的建设与证明。从首轮“双一流”建设启动至今已近十年,这一机制所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它促使高校将目光转向长远的学科布局,从追求标签转向关注内涵。
当然,制度建设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动态调整机制在实践中还需要面对诸多具体问题,需要在后续的改革中持续完善。但至少,方向已经明确:高等教育的竞争,应当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而非一次定终身的冲刺。对于每一所高校而言,真正的“一流”不在于能否进入某份名单,而在于能否持续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命题。
*文章信息与未标注图片均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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